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这110个村拟获认定!

时间:2024-03-01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2023年全省乡村旅游现场推进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全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根据《云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省文化和旅游厅创建示范项目批复意见的函》(云评组函〔2023〕36号),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创建办法、创建标准及评分细则,组织开展了2023年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评定工作。拟认定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大村社区大村自然村等110个村为2023年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

  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线;监督电线。

  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是指具有独特的文化旅游资源、完善的基础配套设施、成熟的业态产品体系、优质的管理服务规范、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良好的联农带农效果的自然村。

  坚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力量,激发人民群众的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坚持多元一体、相互依存,以地域文化为落脚点,树立家国一体观念,通过乡愁地域文化与意识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增强国家认同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认同。

  以乡村空间环境为载体,以乡村独特的恬淡生活意境、自然环境、田园风光、民俗风情、农耕文化等为依托,规划设计富有浓郁地域特色的旅游线路和旅游景观。

  注重保护地方民俗、民间艺术、传说故事、传统手工艺等乡愁记忆重要载体的非物质性文化资源,打造保持乡土风貌、体现文化传承、融入自然生态的美丽乡村。村容村貌整洁卫生,形成独特的“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乡村意境。合理保护修缮传统民居、村落、街巷,通过有形建筑和生活生产方式展示呈现“乡愁”。保持原生态景观及原汁原味的乡土文化。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深入挖掘、传承提升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开发特色乡村观光、乡村美食、休闲度假、深度体验等产品,展示乡村的优美自然风光和优秀传统文化,推出满足当代人精神需求的地域休闲文旅融合产品业态。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乡村社会文明程度高,村民精神风貌好,民风淳朴、热情好客。乡村风貌风情浓郁,建设“乡风、乡貌、乡亲、乡音、乡情、乡味”完善的乡愁情感符号系统和体验感知系统。

  乡村通达性较好,村内游览线路布局合理和顺畅,标识标牌系统完善。旅游宣传展示、组织接待、咨询服务、停车、厕所、医疗、救援、饮水等公共旅游服务功能完善。旅游市场秩序良好,无欺客宰客现象。乡村旅游就业带动效果好,能够较好吸纳本地村民就业,主客关系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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