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点“缩水”如何赔? 民宿是“照骗”退钱吗?

时间:2023-05-06

  对大家来说,旅游本是件令人身心愉悦的事情,但若遇到一些旅游陷阱,难免让人“糟心”。旅游中如何“避坑”?如何维权?今天,本版通过三个旅游纠纷典型案例,提醒广大旅游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也提醒旅游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进一步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今年春节,市民马女士和家人报名参加了阜阳某旅行社组织的厦门5天4晚纯玩团,行程包括鼓浪屿、南普陀、万国建筑群、云水谣土楼一日游等,每人交纳团费3200元。

  开团以后,原计划第4天前往云水谣土楼的行程,无故被取消。马女士非常气愤,称此次厦门之行,她最期待的就是去土楼参观,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的行为,令人不能接受。随即,马女士到阜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投诉。近日,经过调解,旅行社赔偿游客280元/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说法:安徽吴咸亮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咸亮介绍,按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旅行社应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并支付同额违约金。遗漏无门票景点的,每遗漏一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吴咸亮提醒,在旅游的过程中,导游应该与游客保持充分的沟通。有突发情况,应该和游客作出说明,充分保证游客的知情权,提出弥补的方案,争取谅解。游客若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先与旅行社协商,若协商无果发生纠纷,及时向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投诉,依法理性维权。

  上个月,家住颍州区的谷女士因在网络上看到一家豪华温泉民宿的绝美照片,便在周末直奔扬州,想感受春天里的江南风情。

  本想度过一个愉快的周末的她,没想到这家民宿和网络上的宣传严重不符:房间到处都是灰尘污渍,卫生与硬件设施极差,就连温泉也是太阳能热水。第二天,谷女士便找到商家要求退款,却遭到对方的拒绝。谷女士当即向当地旅游投诉受理机构进行了投诉。最终,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民宿负责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谷女士道歉,退还了谷女士的全部住宿费用。

  说法:不少民宿为了揽客,通过网络进行房间预定和推广营销。为了提升自己的曝光度,一些商家会将美化后或个别装修豪华的房间照片,发到网上宣传,这让选择入住民宿的游客就像开“盲盒”。吴咸亮表示,若商家在网上使用虚假照片,没有真实、全面地告知民宿的情况,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此外,相关平台没有履行审核的义务,也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一种表现。

  他提醒,遇到此类情况,消费者要保留有关证据,依法进行维权。入住民宿时,如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或民宿所在地的12345市民热线进行投诉等。

  小郑去年11月份报名某旅行社的黄山三日游。按照合同约定,游客被安排在黄山景区的三星级酒店住宿。小郑抵达目的地后得知,由于风景区住宿已满,临时调整到附近一家酒店住宿。小郑十分不满,住宿环境发生了变化,导致旅游也没了心情,他认为旅行社应该赔偿。旅行社则认为,虽然更换了住宿地点,但没有降低住宿标准,不存在违约行为。

  小郑向属地旅游主管部门投诉,最终和旅行社达成了和解协议:旅行社补偿其130元。

  说法:吴咸亮介绍,在旅行社服务中,游客经常投诉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包括降低服务标准、强迫旅游购物和擅自取消旅游景点等。总之,旅行社提供的服务和原合同约定不一致,且没有经过双方的协商一致,直接造成了游客权益的损害。

  根据《民法典》,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应当向游客作出赔偿,如何赔偿,法律给出了具体的规定:按照双方合同当事人约定违约金进行赔偿,或者按照游客直接的实际损失来赔偿,但须由游客来承担举证责任。


上一篇:“五一”首日旅游订单量激增各地旅游景点游客爆满创今年新高
下一篇:最适合假期旅游的4个国内景点尤其是第3种已有近千年历史